观点高级资本预算与投资决策
冲突时用NPV决策
也叫:冲突时以NPV为准
两法冲突时以NPV作最终投资决策依据。
核心讲解
在互斥项目上NPV与IRR可能给出相反建议,此时需要一条取舍规则。作者主张以NPV为准。理由有两点:NPV的再投资假设按要求回报率进行,更贴近企业真实再投资情形,而IRR假设按IRR再投资往往偏高、不切实际;此外NPV直接以货币金额衡量项目对股东财富的增减,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致。
这条规则是一种规范性主张,而非纯粹的数学结论。它建立在一组前提上:资本市场相对有效、企业按要求回报率再投资、决策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前提改变,最优选择也可能随之改变。
实践中仍有很多公司参考IRR,因为它以百分比呈现、便于跨规模比较,也便于向管理层沟通。但作为最终拍板标准,教材明确用NPV。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挑工作不能只看谁时薪高,还得看总共能挣多少。两把尺子量出不同结果时,就用“最后到手多少钱”这把尺子拍板,因为它更接近真实情况。
要点
- 冲突时以NPV为准。
- 理由:NPV再投资假设更现实、理论上更合理。
- NPV直接衡量对股东财富的增减。
- 该准则依赖股东财富最大化等前提。
常见误区
- 认为IRR更高就一定更该投。
- 把“以NPV为准”当成无需前提的绝对真理。
- 把“会不会冲突”与“冲突了怎么选”两个问题混为一谈。
编者注
- 观点“冲突时以NPV为准”是作者(及主流教材)给出的取舍主张,理由是比较两种再投资假设的现实性,读者应了解其前提条件。
多方视角
作者的看法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若NPV与IRR冲突,应以NPV为准,因为NPV的再投资假设更贴合现实,且NPV直接对应股东财富的增减。
不同的看法
- 支持IRR的人认为,IRR以百分比呈现、直观,且不需要事先估计资本成本;对现金流集中于前期、规模较小的项目,按IRR再投资可能更接近实际。
- 也有人主张不必二选一:用增量现金流的IRR(增量IRR)可以化解规模差异带来的排序矛盾。
支持作者的理由
- NPV可直接加总,多个项目价值可相加,IRR不能简单加总。
- 再投资假设上,按要求回报率再投资比按项目IRR再投资更有现实基础。
- NPV为正直接意味着股东财富增加,与企业目标一致。
留给你的问题
如果公司资金有限、必须在多个项目间排序,你更愿意相信NPV给出的金额,还是IRR给出的百分比?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