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进阶信用分析
信用分析4C法
也叫:4Cs Analysis、4C分析法
从经营能力、抵押物、契约、品格四方面衡量发行主体信用水平。
核心讲解
传统信用分析中,西方经济学家围绕如何衡量发行主体的信用水平与质量,提出了多种理论,它们从不同角度分析信用要素,各有侧重。其中以“4C”分析法最为基本,应用也最广泛。
4C包含四个方面。第一是经营能力,指发行主体按时履约付款的能力,既包含经营管理、资金运作等能力,也包括由企业自身规模决定的盈利和偿债能力。第二是抵押物,指发行主体用资产对其履约付款所进行的担保。第三是契约,指发行主体与投资者签订的、用于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第四是品格,指发行主体自身的信誉水平与管理能力,即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和主观动机。
从逻辑上看,4C是从四个角度交叉验证:前面两项偏客观的“能不能还”和“拿什么保”,后面两项偏法律约束与主观意愿的“如何约束”和“愿不愿还”。任何一项明显不足,都应引起警惕。企业信用分析中的经营能力、抵押物、契约、品格都要逐一分项考察。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借钱给不太熟的人,你会看四样东西:他有没有能力还(收入),有没有东西作抵押,借条写得规不规矩,以及他平时讲不讲信用。
四样都过关才放心,缺一样就要打折扣。信用分析也是把这四个问题逐个问一遍。
要点
- 4C=经营能力、抵押物、契约、品格。
- 经营能力=按时履约付款的能力。
- 抵押物=用资产对履约付款进行的担保。
- 契约=界定债权债务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 品格=履行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和主观动机。
常见误区
- 把4C中的契约与抵押物混为一谈。
- 以为4C只适用于企业,不适用于个人或主权。
- 把品格误解为财务能力,混淆“能不能”与“愿不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