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金融监管与系统性风险危机应对与政策工具
格拉斯–斯蒂格尔分业
也叫:投资与商业银分立
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经营的监管制度。
核心讲解
1933年《银行法》(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经营:吸收公众存款的商业银行,不得同时从事股票承销和交易等投行业务。作者认为,严格的分业监管是1933年危机管理的重要制度成果,目的是防止银行拿储户存款去冒险炒股。不过,这一分业规定在1999年被美国立法废除;2008年金融危机后,有观点认为废除分业是危机的原因之一,但多数研究认为影响有限,因为贝尔斯登和雷曼本身就是独立投行,并不受分业废除的影响。书外截至成书时,美国《多德–弗兰克法》中的沃尔克规则被视为对分业精神的部分回归。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想象官府规定:开钱庄吸收大家存款的人,不许同时下场炒股票。原因很简单——你拿储户的钱去赌,赌输了就是大家的钱打水漂。后来这规定松了,银行又能炒股了;出了事又有人说,早知道当初不该松。
要点
- 1933年立法要求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离。
- 目的是防止银行用储户存款投机。
- 1999年被废除,2008年后引发争议。
- 沃尔克规则被视为对分业精神的部分回归。
常见误区
- 以为分业是1929年崩盘的直接原因:它是事后改革。
- 以为废除分业直接导致2008年危机:多数研究认为影响有限。
- 以为分业从未恢复:沃尔克规则部分回归。
编者注
- 观点"严格分业是危机管理成果"是作者的评价;多数研究认为1999年废除分业不是2008年危机主因。
- 时效分业监管的讨论仍在继续,美国《多德–弗兰克法》的沃尔克规则是部分回归。
- 补充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框架,但具体法律与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不同,不能直接套用。
多方视角
作者的看法
严格的分业经营是1933年危机管理的制度成果之一。
不同的看法
- 多数研究认为,1999年废除分业不是2008年危机的主要原因;贝尔斯登和雷曼是独立投行,并不受废除的影响。
支持作者的理由
- 批评者认为,废除分业使银行风险文化向投行靠拢,是危机的间接原因之一。
留给你的问题
如果不让银行做投行业务,它的盈利来源会变窄;分业经营的利弊到底该如何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