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病种理赔条件疾病定义与监管规范
六种核心必保是28种的基础
也叫:核心必保六种、28种与六种关系
28种强制必保里,六种核心必保最高发,是整份病种清单的地基。
核心讲解
行业统一定义之初,先锁定了六种最高发的重疾,也就是“核心必保”。后来随着规范修订,病种扩展到28种重度加3种轻度,六种始终是最基础的那一块。
这六种是: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它们撑起了理赔的绝大部分,是整份病种表的“地基”。
可以这样理解清单结构:28种 = 6种核心 + 22种扩展(如多个肢体缺失、严重Ⅲ度烧伤、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等);三种法定轻症另列,不计入28种重度。
因此,把“28种”当成“28种同等高发”是错的。六种核心才是理赔主体,其余是补漏和抬门槛,数量多不等于概率高。读病种清单时,建议先记住这六种,其余当作补充。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就像一张必吃菜单,先定下六道最常点的招牌菜,后来又添了二十来道配菜。配菜再多,大家点的还是那几道招牌。看病种清单也一样:先记牢六种最常赔的,其余多半是补充。
要点
- 六种核心必保是规范最早的强制病种
- 六种为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
- 28种 = 6种核心 + 22种扩展
- 三种法定轻症另列,不计入28种重度
- 六种是理赔主体,数量多不等于概率高
常见误区
- 以为28种病同等高发,其实六种核心才是主体
- 以为三种法定轻症也算进28种里
- 以为病种越多赔付概率越高
编者注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