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疾病定义与监管规范认知误区与销售误导
为什么保28种重疾基本就够用了
也叫:28种够用、病种数量误区、高发重疾
行业统一约定的28种重疾已覆盖常规重疾理赔的绝大部分。
核心讲解
有人迷信病种越多越好,以为保100种一定强过保28种,从理赔看这是个误会。法定强制必保的6种核心重疾已覆盖重疾理赔的大部分,行业统一约定的28种合计覆盖更广,其中恶性肿瘤单病种占比最高书外。这些占比是随年份和统计口径浮动的行业经验数据,并非固定值。
真正高频用到的,就是这28种里的几种大病。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与恶性肿瘤排在最前,其余几十种发生概率极低,更多是为“看起来更全面”买单,实际很难触发。
所以判断一款产品值不值,别数病种数,要看那28种必保的定义是否为规范版本、高发轻症有没有、赔付条件宽不宽。数量再多,若高发病种的定义苛刻,也是空架子,赔不到等于没保。
作者认为,保额优先于病种数量。为低发病种多付的保费,不如把保额做高、把高发责任补全来得实在。买的是能赔到多少,保额买低了,病种再多也填不满缺口。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超市里有套餐也有单点。套餐写着一长串菜名,可真正常点的就那几样硬菜,剩下的是凑数。你把菜单加到一百样,常吃的还是那几样。
与其为凑数的菜买单,不如把常点的那几样分量加足。菜再多,端上来一口没几块,也填不饱肚子。
要点
- 法定必保的6种核心重疾覆盖重疾理赔的大部分。
- 行业统一约定的28种合计覆盖范围更广、占比较高。
- 高发病种的定义宽严,比病种总数更重要。
- 保额优先于病种数量,赔得到多少才关键。
常见误区
- 以为保100种远比保28种强,其实多出的病种发病率极低。
- 以为病种列表越长保障越好,忽略了高发病定义是否苛刻。
- 以为保额可以低一些、用病种数量来补,其实赔不到还是没保。
编者注
- 补充法定强制必保的其实是6种核心重疾,28种是行业统一标准病种,并非全部强制投保;相应理赔占比为随年份、公司、口径浮动的经验数据。
- 时效理赔占比会随年份与统计口径变化,本卡按“截至成书时”的经验数据表述;2020版定义自2021年2月1日起现行。
- 观点“病种数量不如定义质量和保额重要”是作者判断,并非人尽皆知的定论。
多方视角
作者的看法
病种数量多是噱头,法定与统一约定的病种已覆盖绝大多数理赔,保额和高发病定义才是重点。
不同的看法
- 有观点认为,不同公司、不同年份的理赔结构差异不小,某些非强制病种在特定人群里并不低发;病种覆盖广一些对高龄或有家族史的人仍有意义。
- 也有观点认为,保额与病种并非非此即彼,预算允许时二者兼顾更稳妥。
支持作者的理由
- 高发病种的占比数据支持“理赔集中在少数病种”的判断。
- 保额直接决定赔多少,病种数量并不改变已确诊病种的赔付金额。
留给你的问题
如果一款病种很多但高发病定义更严,另一款病种较少但定义更宽,你会怎么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