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进阶新:健康与医学
医疗举证责任
也叫:非自然需证利益
非自然干预须证明其收益,自然事物无需证明。
核心讲解
作者的医疗原则:非自然的东西需要证明其利益,但自然的事物则不需要。举证责任应落在非自然干预者一方,因为自然经过长期筛选。新药上市需要提供安全性证据的制度符合"新事物需要举证"的主张。当然,医学伦理与循证医学要求任何干预(含"天然"产品)提供安全与疗效证据;"自然"不等于安全(自然毒素、致癌物),批评者称此为自然主义谬误。作者的核心主张是:举证责任应落在非自然干预者一方——你想干预自然,你得证明它有益。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就像法庭:被告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原告需要证明被告有罪。自然是被告(无罪推定),非自然干预是原告——你需要证明干预有益。
要点
- 非自然干预须证明收益,自然事物无需证明。
- 举证责任落在干预者一方。
- 自然经过长期筛选。
- 边界:"自然"不等于安全。
常见误区
- 以为"自然=安全"——自然毒素也有害。
- 以为"新药=危险"——新药经过检验。
编者注
- 观点医学伦理与循证医学要求任何干预(含"天然"产品)提供安全与疗效证据;"自然"不等于安全(自然毒素、致癌物),批评者称此为自然主义谬误。
多方视角
作者的看法
举证责任应落在非自然干预者一方,因为自然经过长期筛选。
不同的看法
- "自然"并无统一定义,许多天然物质(砷、烟草)对人有害,也有大量人工药物拯救生命。
支持作者的理由
- 新药上市需要提供安全性证据的制度符合"新事物需要举证"的主张。
留给你的问题
你觉得"自然"和"人工"在安全性上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