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进阶案例与情景演练等待期与既往症如实告知与不可抗辩
张女士等待期内确诊的遗憾
也叫:等待期出险、合同终止退保费
等待期内确诊不赔,早买才能让等待期早过去。
核心讲解
张女士在朋友提醒下,给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险,缴费后合同生效。可刚过两个月,单位体检发现异常,进一步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度疾病。她赶紧报案,盼着能拿到保额救急。
理赔卡在等待期。长期重疾险通常设有等待期,常见90天或180天,目的是防止带病投保。张女士的确诊时间落在等待期内,按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常见处理是退还已交保费并终止合同,但也有产品约定退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可能低于已交保费书外。她交了几千元保费,却没能换来任何保障。
这里还有一个更隐蔽的争议:等待期内症状显现。条款可能把等待期内出现的相关体征也纳入免责。而能不能顺利投保,前提是如实健康告知。
张女士本该在身体还健康、没有任何异常信号时就尽早投保,让等待期早早过去;体检发现异常后再买,往往已经错过窗口。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手机刚买回来,有的功能要开机一会儿才能用。保险也有这么一段“刚生效还没完全上岗”的时间,叫等待期。这段时间里出事,它帮不上忙。想让这段空白尽快过去,办法只有一个:趁身体好好的时候,早点把它买下来。
要点
- 等待期常见90天或180天
- 等待期内确诊,通常不承担给付责任
- 常见处理是退已交保费、终止合同
- 尽早投保,才能让等待期尽早结束
常见误区
- 以为刚买就该马上有保障
- 以为等待期是保险公司设的“坑”(它用来防带病投保)
- 以为等待期内确诊,合同一定继续有效
编者注
- 补充原书说等待期内确诊“一般做法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多数产品确实如此,但部分产品约定退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可能低于已交保费,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