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进阶明清思想学术
清风不识字案
也叫:徐骏诗案
因诗句“清风不识字”被牵强指为讽清,徐骏遭杀身。
🕰 雍正年间📍 中国思想
核心讲解
雍正时,翰林官徐骏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错写成“狴”字,雍正见了马上把他革职。后来再派人一查,在徐骏诗集里找出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挑剔者说这“清风”就是指清朝,于是徐骏被定为诽谤朝廷,连性命也送掉。
这是文字狱牵强附会到极致的典型:诗句本是写景抒情——清风翻书,写得很雅;审者却把“清风”硬解作清朝,把“不识字”解作讥讽满人没文化。一个翰林只因写诗时用了“清风”二字,就丢了命。
作者举此案,正是为了说明:文字狱可以无理到一句诗、一个字都惹出大祸。它没有任何真反清活动,纯粹是望文生义、罗织成罪。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就像你写了句“清风吹得书乱翻”,本来写的是风。有个人偏说:你说的“清风”就是影射我们公司,“不识字”就是骂老板没文化。就为这么两句写景的诗,你被开除送命。这就是文字狱最荒唐的样子。
要点
- 徐骏先因错写“陛”为“狴”被革职。
- 又被摘出诗句“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
- 硬解“清风”为清朝,定诽谤罪处死。
- 是文字狱牵强附会的典型。
常见误区
- 以为徐骏真写反诗:诗句本是写景。
- 把它当诗案特例:它代表文字狱的普遍逻辑。
- 忽略先因错字革职、再抄诗定罪两步。
编者注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