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高级财富传承与信托
保险金信托三种模式
也叫:1.0/2.0/3.0模式、保险金信托分层
按资金何时进信托,保险金信托分为 1.0、2.0、3.0 三种模式。
核心讲解
保险金信托在实务中常按「钱什么时候进信托」分成三种做法,业内习惯叫 1.0、2.0、3.0。这个编号并不是监管的统一口径,而是行业里约定俗成的说法,各家机构对边界的划分可能略有出入书外。理解它的关键在于:越往后的模式,资金或保单越早进信托,你事前能施加的控制也越强。
1.0 模式下,投保人先只把保单的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用保险金请求权设立信托;等被保险人身故、赔款到账后才进入信托,再按约定分给家人。它设立时不要求先掏一大笔现金,门槛相对低,主要解决的是身后这笔钱怎么发。
2.0 模式会在投保时就先把一笔资金放进信托,由信托支付续期保费、持有保单,将来保险金也进入信托统一分配;首期保费通常仍由委托人自己支付。3.0 模式则指一开始就把保单装进信托,由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持有保单,控制力最强,但需要保险公司配合,目前落地较少,对资产规模和专业度要求也最高。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给孩子留一笔钱,可以想象成建一个专门管钱的账户。第一种做法是钱先不进去,等人不在了,赔偿款才转进账户,由专人按规矩发。
第二种是人在时就先往账户里放钱,让它替你交费、管着那份保障;第三种是连那份保障本身也交给账户打理,你说话的分量最重,代价是起步要求最高。三种做法越往后越费钱费力,管得也越细。
要点
- 三种模式的核心区别是资金和保单何时进入信托。
- 1.0 门槛低,主要解决身后赔款怎么发。
- 2.0 前置投入更高,信托从投保起就管钱、管保单。
- 3.0 控制力最强,需保险公司配合,落地较少。
- 编号是业内说法,不是监管统一口径。
常见误区
- 以为编号越高越高级、越该选。其实要看目标和资金实力,不是越高越好。
- 以为 1.0 就是「不做信托」,其实它已经完成了受益人变更和信托设立。
- 以为 1.0、2.0、3.0 是监管规定的分类。
编者注
- 补充1.0、2.0、3.0 只是行业通行的叫法,不是监管统一口径;信托业务三分类只把保险金信托归入资产服务信托下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并未规定这三种编号,实践中还有机构提到 1.5 模式。
- 补充各模式的核心动作可以更精确:1.0 是把保单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以保险金请求权设立信托;2.0 是投保人与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由信托缴纳续期保费,首期保费通常仍由委托人支付;3.0 是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及受益人购买并持有保单。
- 时效这套编号仍在演化,各家界定可能不同,应以最新监管文件和机构实际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