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政治制度与变法辽夏金元社会与民生
四等人制
元朝按征服先后把人分为四等,汉人与南人地位最低。
🕰 元代📍 中国政治 · 社会
核心讲解
元朝统治者按被征服的先后和族属,把全国人口分成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西域、中亚等地来的各族人);第三等是汉人(原金朝统治下的北方各族);第四等是南人(原南宋治下的南方人)。四等人在任官、法律地位、赋税等待遇上都有差别。
作者叙述中,汉人和南人受到明显歧视,重要官职多由蒙古人、色目人把持。这种按族属和征服先后排定地位的做法,使社会矛盾长期积累。
需要说明的是,“四等人制”更多是后人对元代一系列歧视性政策的概括,并非朝廷颁布过一道叫“四等人制”的正式法令。但它反映的民族等级差别确实存在,也是元朝统治不稳、末年民变蜂起的重要背景之一。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好比一家公司按“先来后到和出身”给员工排座次:老板自家人坐头排,最早招来的外地经理坐二排,北方老员工坐三排,最后招进来的南方员工坐末排,干一样的活,待遇和提拔却不一样。时间一长,坐末排的人心里自然不服。
要点
- 四等依次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 汉人与南人在任官、法律上受歧视。
- 是后人对元代歧视政策的概括,非一道正式法令。
- 长期激化社会矛盾,成为元末民变背景。
常见误区
- 以为朝廷真颁过一道“四等人制”法令,其实是后人概括。
- 把“汉人”理解成今天全体汉族,元代的“汉人”特指北方原金朝治下各族。
- 以为四等之间绝无流动,实际是总体歧视而非绝对隔离。
编者注
- 补充“四等人制”是后世对元代一系列民族歧视政策的通行概括,元代并无以此为名的正式成文法令;“汉人”指北方原金朝辖下各族,“南人”指原南宋辖下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