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改革与制度变迁
血腥立法
也叫:惩治流浪者法令、反流浪法
英国用严刑惩治流浪失地农民,逼他们接受低薪雇佣劳动。
🕰 16世纪📍 英国、欧洲政治 · 社会
核心讲解
圈地运动把大批农民赶出家园,他们成了流落街头的流浪者。英国国王在颁布限制圈地法令的同时,又用另一套法令对付这些流浪者:凡是有劳动能力的游民,不在规定时间里找到工作,一律法办。
据原书叙述,初次被抓住的流浪农民要被鞭打、送回原籍;再次发现流浪,割掉半只耳朵;第三次仍流浪,就要处死。后来国会还规定,流浪一个月找不到工作者,一经告发就要被卖为奴隶,逃亡抓回判终身奴隶,第三次逃亡处死。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两代国王时期,处死了大批流浪农民。
这套法律的真正目的,不是治安,而是把失地农民"安排"进手工工场,接受低廉工资。它和圈地运动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圈地把人从土地上赶走,立法再用鞭子把他们赶进工场。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好比老板既把工人的饭碗砸了,又贴出告示:谁要是敢不上班到处闲逛,就抽鞭子、割耳朵、甚至砍头。人总得活命,那就只能乖乖进厂,要多少钱工资老板说了算。
要点
- 对象:被圈地赶出土地、到处流浪的失地农民。
- 手段:鞭打、割耳、卖为奴隶、直至死刑,层层加码。
- 目的:迫使流浪者限期接受工资低廉的雇佣劳动。
- 与圈地配套:一个负责"赶出来",一个负责"逼进去"。
常见误区
- 误以为这些法令是普通治安法、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其真实功能是为工场手工业制造廉价劳动力。
- 误以为"血腥立法"是原书用词:它是后世史家对这组法令的概括,原书只叙述了法令内容。
编者注
- 补充"血腥立法"一词是后世史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都铎王朝惩治流浪者法令的概括,原书并未使用这个词,只逐条叙述了法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