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进阶宗教与信仰中世纪欧洲
强迫进来原则
也叫:恐怖有益、异端迫害原则
奥古斯丁提出对异端两原则,后被宗教裁判所沿用。
🕰 5世纪初📍 欧洲宗教 · 政治
核心讲解
在打击北非多拉图斯教派的过程中,奥古斯丁出谋献策,提出两项影响深远的原则:一是“恐怖有益”,主张用恐怖手段对付异端邪说;二是“强迫进来”,即强迫其他教派的人改信正统派。
按本书叙述,405年西罗马皇帝宣布多拉图斯派非法,412年又规定不改信正统派就没收财产、施加肉刑。教会与国家政权合流,把宗教分歧变成了法律与暴力问题。
这两条原则后来被西欧教会的宗教裁判所继承,用来迫害异端。它说明:当一种信仰掌握了国家权力,“正确信仰”就可能变成对异见者的强制。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好比一个家长认定“只有我这一家的规矩才是对的”,于是不但不许别家孩子来串门,还要硬把人家拉进自家门、按着改学自家规矩;谁敢不服,就用罚站、饿肚子来吓唬。奥古斯丁说的,就是“吓唬是有用的,硬拉进来也是应该的”。
要点
- 两条原则:恐怖有益(以恐怖手段对付异端)、强迫进来(强迫异派改信正统)。
- 直接针对多拉图斯教派,配合罗马国家的镇压法令。
- 后世被宗教裁判所沿用,成为宗教迫害的理论依据之一。
常见误区
- 以为这只是个别暴君的发明:它是由有神学权威的神学家论证、再由国家机器执行的。
- 把“迫害异端”当成只属于中世纪的特例:以信仰为由强制他人,在后世其他意识形态中也有类似结构。
编者注
- 观点本书把奥古斯丁描述为迫害异端的策划者,立场强烈;史学界普遍承认其原则与后来宗教裁判所的延续关系,但对其历史责任的评价有不同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