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进阶新:决策与认知
不利证据更可信
也叫:反布林德问题
更重视提供不利证据的证人;据信念行动而非据行动选信念。
核心讲解
作者的方法:你应该更重视提供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证人和意见。证据法中的"违反利益的陈述"(statement against interest)属传闻规则的例外,被认为更可信(美国联邦证据规则804(b)(3))。作者的核心主张是:当某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其可信度更高。当然,对自己不利的陈述也可能出于策略(假意示弱)。但作者的核心主张是:更重视提供不利证据的证人。
费曼版:用大白话再讲一遍
就像一个律师:他自己的客户说"我有罪",这比他的律师说"我客户无罪"可信得多——因为他说的话对自己不利。
要点
- 更重视提供不利证据的证人。
- 对自己不利的话更可信。
- 违反利益的陈述是传闻规则的例外。
- 边界:对自己不利也可能出于策略。
常见误区
- 以为"夸自己=可信"——对自己不利的话更可信。
- 以为"批评自己=示弱"——可能更可信。
编者注
- 无。
多方视角
作者的看法
当某人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其可信度更高。
不同的看法
- 对自己不利的陈述也可能出于策略(假意示弱)。
支持作者的理由
- 法院长期把"违反利益的陈述"视为较可靠的证据。
留给你的问题
你觉得"夸自己的人"和"批评自己的人",哪个更可信?